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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葵诗集《在沸腾中抽身离开》出版

诗讯

2023-04-10 15:04:07



燕窝评论 落葵诗歌《铡草记》

 

岁月和记忆的长河里,有时会积淀下一些画面或场景,它们饱含感受、在我们记忆里反复闪现,直到珍珠一样灼灼生光。普通人用“老友重逢”的亲热、去诉说;诗人用写的,以写作方式来拾掇这些“记忆河床里的珍珠宝石”。

 

这是传统诗写作里至为经典的一种。

 

它不同于当前流行的巫舞式写作,二者区别既在于语言技术,也在于写作目标。

 

如果把巫舞式语言融汇冶炼到这样的一个传统目标里呢?

 

  这是落葵写作向我们展示的。这首小诗的语言富于穿透力感染力,“植物的绿色的血在铡刀的起落之间涌动”,从而把一个现实图景变得生动、充满了魔幻感并有张力。所以什么是写实呢?什么是写作中的现实?譬如孩子们作画,画蓝天白云飞鸟、房子有炊烟……毫无疑问,他们描绘的是现实的场景,但这不同于:对着一瓶花、把花画下来。

 

  可见,“写实主义”与“现实主义”是有区分的。常常使人混淆。

 

而新语言落足于传统写作目标,让这一潭浑水更浑浊了。哈哈也许我们该期待更多的这种“三国大战”的,毕竟落葵的这首诗尝起来味道这么好。

 

燕窝,女,70后诗人,客家氏,现居广州。1998年开始网络写作生涯,2006年出版《恋爱中的诗经》,2010年出版《何坚宁访谈录》。

 

本文为广东新闻广播“好听·周末”节目,由燕窝推荐并撰写评论,由资深主持人马莉主持,





回到现场,就是回到烟熏火燎的人间

——简评落葵的诗

                                               尤佑

   

    某日,我窥镜自视,越发不自信。如果不是为了美化自己,多数人对镜,都是为了审丑。无奈,80后青年诗人落葵就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读着他的诗,求全责备地与自己较劲。

我难以用客观的态度、超我的经验、渊博的诗学见识来评述年龄相仿却又天各一方的落葵。惟读诗可以连通彼此。毕竟语言是工具,在语言中,在诗意的现场里,我仍可以穿越到那些烟熏火燎的瞬间。

在落葵的近作中,我捕捉到两个词:夜晚、旅行。与其同感,我曾为此惶惑、激荡。暂栖在异乡的孤独的心灵,一直在寻找诗意归途。

 

鲜花降落,以雪的名义

丧失心脏,以活着的名义

夜晚拥有天空,以路灯的名义

 

亿万万年之中,理想变成了石头

亿万万年之后,石头高悬于天幕

旁观人间

 

一颗不安分的心

患上混乱的奔马律

                                                    ——《夜晚之歌》

 

“亿万万年”,一个无限的虚无指向。它带给我谷川俊太郎“二十亿光年的孤独”之感伤。我们都知道,活着就是在为虚空的时间寻找现实的支点。“雪”“活着”“路灯”“理想”“石头”“奔马律”就是热爱生命的明证。它们与现实的荒诞、无趣、黑暗、坚硬形成对垒。每一首诗中的词语遣用,都支于心律。这首《夜晚之歌》的节奏和气韵都非常成熟。前三句中的“名义”,建起一种生活在他处的疏离感;中间两句的转承,阐明了诗人在虚无的时间中寻找支点的愿望,“理想”变“石头”,又共情于“月亮高悬”;最后,由人间落到个体心律,给人以“火车头”奔马律的诗意共鸣。

夜幕四合,正是诗人避开喧嚣、叩问诗心之时。时空相左,诗人更喜欢在旅行的途中寄怀。或许,这是身体对时空的条件反射,亦如“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我们的注意力总会被陌生情景所吸引。于是,落葵写下《夜武汉》《酒醉后的兰州》《穿过火焰山的雨夜》《在烟雨中离开江南》《二十七日与诸诗人饮酒——兼致长水诗兄》。那些弥漫着醉意的句子,带着几分游子的怅惘与孤独。由是,情绪舒张驱使语言延展。

 

凌晨后,喝完最后一瓶啤酒

武汉的微雨就落在我们眼前

卡车一辆一辆,不多,从街角拐过去

这里是武汉的角落,最细密的脉络里的

血和氧,都在这里

贴着城市的心跳,我们走着

那些白天让人躁动的想法都跑到哪里去了?

当我们看到法国梧桐树下的人

当我们看到他们在疲倦的路灯下

恬静地等待着下一个食客

落叶疏影,红色的塑料小凳子

泛着油花的餐具旁,事先切好码好的菜蔬

好像也有一种鲜活的生命力,也有前世与今生的悲喜

                                        

   ——《夜武汉》

 

饮酒作诗,是汉诗的传统。但那些认为“斗酒诗百篇”的好事者显然是不懂现代诗歌的人。诗与酒的关系,不是数量上的问题,也不在于借着酒兴现场赋诗的酬酢。落葵的饮酒诗,很有现代感。他注重“在场”,以诗语为现实和想象赋形,并建构属于诗人自己的语言系统。借着诗,我们可以随时回到那时那地。“卡车”“法国梧桐”“路灯”是回到现场的支点,而“最细密的脉络里的/血和氧,都在这里”则是抽象化的意境,也正是诗人进入事物和语言内部的证物。因为有了细节,落葵写酒后的武汉、兰州,或是其它地方,就各有风味和指向了。诗人必须借助自己的想象力,才能抵达口语或世俗未能行进的低处。借此实现米沃什所说的“无限接近真实”的诗学要求。

在常人看来,诗是诗人对世界的重新发现,是诗人对词语的操控,是诗人对现实生活的重新审定。但事实上,诗人只是完成了一次真实的再现,而他做到了世人所不能达成的,恰恰是被庸碌、破败、习以为常的审美所遮蔽的微观现实。落葵的诗歌创作,显然有用词语唤醒想象、揭示真相的现实取向。他写了一系列的“在路途”作品,带有烟熏火燎的人间况味。

 

地窝堡,曾用名红星公社

每一次名称的变更,都是现实在舔舐

野心在舔舐,薄如蛋壳一样的理想

 

航站楼突兀屹立夜空中,像一只怪异的

铁鸟,和铁鸟巨大的野心

旅人们带着自己的小小野心

在这片巨大的野心中进进出出

像看似自由又身不由己的

金属离子

 

飞机下降到虹桥,远东第二大城市的机场

乘客通道,水泥廊柱,几何学图案

带给视觉的安慰

有一块,落地玻璃的窗口

一簇簇竹林生长在机场水泥

地面深处,有种安藤忠雄的感觉

或许,城市中的人们都需要

一味叫做“ 陶渊明”的致幻剂

                                                ——《地窝堡到虹桥》

这是一首比例失调的诗。地窝堡仅占一节,而虹桥却被泼了重墨。落葵本是晋人,却在新疆奎屯生活。诗人从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出发,抵达上海虹桥。明显的时空失衡感带给他思想的震荡。其中“舔舐”一词非常奇诡,带有浓重的个人倦怠感。而“铁鸟”“金属离子”“几何学图案”“安藤忠雄”“陶渊明”等词,则透露出诗人进入魔都那一刻的现代性意识——他在迷幻的城市之光中确认自我认知的位置。诗行行进、意象拣择、语言运用,全凭感觉支配,这构成了落葵诗歌情感真实的基调。结构的失调,就是感觉的偏离。虹桥机场的现代性审美占尽了落葵的诗意。

面对当下趋利又趋同的背景,青年诗人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更别说独树一帜的言论了。在其成长道路上,还必须面对西化语境的胁迫和心灵异化的危险,如何选择自己的诗路,是落葵与我必须考虑的。读落葵的近作,我获得一点启示,近乎于福柯所说的“求真意志”。大抵,只有向生活内部考索,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真实。落葵就是如此。他勇敢地回到生活的现场,寻觅最朴实本真的自我。

 

 

作者简介:尤佑,80后青年诗人。出版评论集《归于书》《汉语容器》、诗集《莫妮卡与兰花》。




朱宾评论



落葵的诗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在平静的叙述中捕捉奇迹。”这是一种复活奇迹,再现内心湖水被风吹起涟漪的能力。与其说作者是一个诗人,不如说是一个魔术师,所有隐秘的事物在他的手里,都会如花朵一样开放。他的花朵悲伤,贯穿面孔后面整个的生命体,乃至展开的命运。灯盏一样吹灭了,可你还会看见。也就是说应该有两个落葵,一个和另一个。一个在太阳的照耀下,工作生活,和一个正常人活动毫无二致,还有一个就是在“如同麻雀给天空打下的补丁”的阴影里。或者就是在他自己的——应该是命运赋予——一个特定场景里,发现了黑夜的裂口,又或者获取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又一次次死去。

 

《白玉兰》

 

他们都走了,去开一场会

关于生活中的黑暗和诗意

 

内心的粗浅与昨夜的酒

把我拽了回来

 

在宾馆的回廊,白玉兰

开得正艳,永不衰败

 

是怎样的手,把这些花朵

留在了木框内,它们用色彩

见证雾霾中的黑,用光泽唤醒

内心消褪的激情

 

但我永远不会成为他们了

站在黑暗的轴心,看见

浑浊的裂口,我曾在其中

一次次死去

 

  我喜欢他的《白玉兰》。要看见自己不需要去换一双眼睛,他在做一个游戏。宾馆回廊的白玉兰开得正艳。他把它们移入木框内,让永不衰败的花朵,一点点把自己唤醒。可是那又如何呢?这样的场景,自己已经死去多次了,还要死去。就是那灯盏,一次次点燃一次次看见黑夜的裂口,这是说白玉兰。那一个魔术师梅尔基亚德斯说:“万物皆有灵,只是需要唤醒它们的灵性!”我感觉落葵是这样一个人,在最糟糕的泥潭里开出花朵。落葵的诗整体沉静,幻象与现实交错,乃至荒诞。看一幅落满尘埃的画一样,一点一点拨离,就看见真容。或悲伤,或绝望,或奇迹再现。“不管一件艺术作品包含什么,它都会奔向结局。”作者是把自己放在最后,或者干脆隐去,让发动机在喉咙里哽咽。总是在希望什么,又不可能实现。所能完成达到的,就是让这一首首诗在纸上映现,获得一次愉悦。两个落葵都是我喜欢的,一个兄弟。








向天空投石问路 

         ——落葵诗作的抒情与言志


张二棍


抒情,或者遣怀,言志,亦或明心……所有的诗人,都需要毕生潜行于语言的疆场上,修栈道度陈仓,时而与自己订城下之盟,时而给万千白骨唱垓下歌。

我们日复一日的写作,就像置身在永无宁日的征伐中,而我们的城寨就是那落在纸上一首首的诗歌,一首首得复失、失复得,患得患失的歌谣。也许,一个诗人一生的敌人,只是那个幻境中的自己,而已。我们向自己寻仇,也对自己谢罪;我们给自己加冕,也将自己流放;我们一次次捕捉童年时遗失的梦境,也一次次去看望垂暮时那一抹落寞的背影……所以我总觉得,每个诗人都有各自的宿命。有人在诗中将一生的光影溶化,有人把云蒸霞蔚的大千世界凝固在一字一句里,有人以诗为舟一日千重山,有人煮句作药半生沉疴中。

说一千道一万,写作者永远置身在语言的漩涡里,挣扎也好拼搏也罢,我们都改变不了自我的困境与疑惑。而我每一次读到落葵的诗歌,脑海里都闪现出一个大汗淋漓的胖子,向天空不知疲倦地投掷着大大小小的石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奇特的景象,也许,这一次次向高远而虚无的空中投掷出去的石头,正是他诗中那一枚枚倔强而决绝的词语。没错,在落葵的诗歌里,许多词汇是孤零零的,甚至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即便一些寻常话,平淡言,落葵也擅长把它们装置起来,成为一枚枚冷箭般的存在,在读者毫无防备时射来。在一个零度抒情已经足够盛行的时代,落葵并没有如大多数人一般压制情绪,也没有去刻意放慢自己的言说语速。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将一件极其普通的日常所见,通过紧锣密鼓的分解与割裂,形成了诗意上的对峙和膨胀。在落葵的许多诗中,他把每一样事物都变异成为离经叛道的异类,背负着太多不可知的时光,以及不可示人的秘密。比如他在《铡草记》中如此叙述:“青草吐着蕊,有些许微凉\牛反刍青草,响动切割寂静\它望向平静,并将其放置于万物之上\木门绣满霉斑,灯泡裂着黄光\如瓷器斑驳的开片\蘑菇飞翔着自身……”。寂静、平静的背后,这首诗却处处充盈着一种暗流涌动的危险气息。你看,牛的反刍如同切割,木门在自己的身体上绣着霉斑,灯泡裂开漏出黄光……这样超验到有一丝残酷甚至怪诞甚至诡异的场景,并非事实,却恰恰反映了一个诗人内心的真实。这就是落葵诗歌的迷人之处——虚与实永远悬在一念之间,让读者跟着他去提心吊胆的冒险,去疑窦重重的生活。他的另一首诗歌《阳光轻轻翻阅身体》也是如此,甚至通过更朴素更直观的表达,却使我们知道了生命的至纯至真——万物都在阳光下生生死死,阳光是我们的襁褓,也终将是我们的寿衣,“……仿佛都因这阳光

缓慢下来\宽大的车前窗,阳光\随着车速,在脸上跳跃\它翻阅着身体\从毛孔到血管的深处……”。

我并不是想说,落葵是个带着怀疑和悲观写作的人。相反,他对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永远含情脉脉,处处留心和留意着。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冷眼旁观者,更不是落井下石之辈和隔岸观火之流。落葵太懂得这日常中孕育的非凡,太懂得这细节中葆有着永恒。无论是他早期的诗集《阅读全部日志》、《行走中的仙人掌》,还是这一本,落葵都是那么耐心、那么细心地整理着、记录着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他把他目睹的、听闻的、阅读的,都纳入到自己的写作与思考中,使之浑然一体。即便是在一些纪实性很强的诗歌里,落葵也没有像当下的许多诗人一样停留在事件的表层,去表达廉价的同情,去留下几滴肤浅的眼泪。在他目睹的那些情景背后,他从来不是个默默的观察者、自省者,他总是一次次以更加低微的视角去认识和深入,让每一个孤零零的场景,都具备了形而上的生命意味和哲学意识。《在路上》一诗,即为明证。“做了多少次折跑返,从地窝堡开始\到南站,再到汽车站\没有哪一个可以搭载我们回家\耐心被生活打造成\电影中,牧师手持的银质圣物\有天鹅的弧度,有阳光灿烂的光泽\安慰你,也在喂养我内心\关于不完美带来的歉疚\它一直像只鹰隼啃啄我”。此诗,简单的几句,却折射出落葵作为一个诗人的厚重与通达。尤其到末尾的时候,那一句“一直像只鹰隼啃啄我”,与前面的“耐心被生活打造成\电影中,牧师手持的银质圣物”联系起来,成为一个巨大又悲怆的隐喻。从“手持的圣物”到“鹰隼啃啄”,“我”在路上就意味着所有人一生的时光。这诗里,有不甘也有勇敢,有希望也有宿命,有奔波之苦也有心头灿烂的一刻。是的,一个爱生命的人未必是一个优秀的诗人。但相反,一个好诗人必然是深谙交织、混合、杂糅、黏连各种命运的人。在落葵的诗歌里,我深切地感受着他把我们都熟知的汉语,精妙地搭建起来,使得它们紧紧黏连在一起,成为有效而稳固的宇宙,在落葵的诗歌里,宇宙并非宏大和不可理喻的,而是一些触手可及的微末之物与点滴之事。落葵懂得如何在诗歌里,把这些点滴和微末,一笔笔推动,一行行升华,终归让池中之物摆脱自身的沉重一跃而起,成为首尾皆不见的翱翔之物。这是一个诗人的能力,是他的语言结构能力、思维散发能力、观察甄别能力的综合体现。

也许,落葵的诗歌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他的意与象的黏连还不够紧密,他的词语选择在许多时候还不够精准,他许多作品的逻辑推进还存在一些勉强之处,他在意象的去留之间尚且太多犹疑……但我们把这一切交给时间,交给他对诗歌的热爱和追求吧。至少目前来看,诗歌在落葵的笔下,不是轻飘飘写出来的,而是饱蘸着浓墨重彩的生活,用情至深也用心良苦地写着。在《早晨》一诗中,可见端倪。他不是个邯郸学步的伪诗人,也不屑于写下轻吟浅唱的东西。他知道如何结构,更知道如何去建构自己内心中的那些恐惧、欣慰、忐忑、无望等等的情绪。他把自己的情绪诉诸笔下的时候,却是决绝而肯定,仿佛他的认知就是上帝的认知,仿佛从前的知识在他作为一个诗人的理解里,都是无效而多余的。“并不了解它的构成\木质的、金属的、花岗岩的……\并不了解它的形状\方的、扁的、椭圆的……\难以叙述\它抑或具体为一种物体\填充我慢慢睁开眼睛的过程\一个我呆坐、起立、慌张、\…………”。我们了然于胸的时间,在落葵这里幻化成了更庞杂更具体更让人触目惊心的一个个、一丝丝、一段段有形和无形的事物、心绪甚至其他一切,一首多么有想象力的诗歌啊。对一个诗人而言,想象力几乎就是生产力和生命力,是他所有的技巧与智慧。我甚至觉得,一个人的衰老,就是从想象力的枯竭开始的。所以,每一个迷恋写作的人,也都是一个衰老的抵抗者。他们只身于洪荒的时光之中,试图把每一张白纸都当成辽阔的疆场,挥舞着手中的笔尖,让它沾着一滴滴墨水,从漆黑的字迹里,吐露出一点点曙光,盛放出一瓣瓣清香。也许,这正是那么多人迷恋文字的理由——从世俗的牢笼中获得假释,在过往的迷雾里找到真身。我愿意把这首《早晨》,当做落葵的心声去理解,也愿意看成他的写作旨趣和本初之心。

    在落葵另外一首诗歌《新疆别》中,“马匹走了,马背上的哈萨克人/还没走,哈萨克人走了/呛人的土烟草味,还没走/最后一切都走了/羊群已散走,鹰隼已飞走/只有浓烈的烧刀子,留在喉腔/只有弯弯曲曲的河流,浪花激荡的水声/留在胸口…………吃完最后一口馕,舔去最后一颗皮牙子粒/就要说再见了…………细细听着,发动机里发出的声音/像是我喉咙里发出的哽咽之声。”从这首诗歌可以看出,落葵的诗歌,不玄虚,不华丽,平实中自有一番玄机。他步步为营,句句收缩地写下每一首诗歌,直到,把一个广袤、纷繁的人间,紧紧收回到喉咙里,胸腔里,成为哽咽之声。而落葵精彩的地方则是,把人世间的杂音与喧嚣,与自己不胜数的回忆,叠加起来,让诗歌变得更有感染力。

透过一首首这样的诗歌,我们也就懂得了一个作为诗人的落葵,是如何摆脱了现世的羁绊,在自己的文字里来去无形、气象万千。这样的作品既看得出落葵的慈善与旷达,也度量出他的艺术感知和挖掘的能力,他懂得如何自如地调动全身的感官,更懂得如何把万千的心象转化凝聚为几件寻常事物,并赋予它们最质初的人性,最莫测的神性。他只是用娓娓道来的语气,来缓解我与我们,我们与万物之间的紧张关系。他有一颗仁者之心,也有赤子的意气,所以他的许多诗歌,才能散发出一个弱者的勇气,一个愚者的志气,一个沉默者洗尽铅华的无畏之气。

一如前文所说,落葵正是一个大汗淋漓的胖子,向天空不知疲倦地投掷着大大小小的石块。而他将这些无畏的石头,都当成自己的万千分身,携带着自己内心里那丝丝缕缕的不安和犹疑,悲切与荒凉,喜悦及慰藉,善意乃至宽容,用诗歌抵御和击打着洪荒的虚空。也许,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擅长左右逢源来生活、来写作的人。这其实也正是大部分诗人的宿命,而落葵投掷出去的每一块石头,流落何方沦为何物,他早已无所谓了。

他清楚,自己是个诗人。仅此而已,他忠于的,仅仅是每一次写作的过程,都当做向天空投掷石块。他的大汗淋漓,他的气喘吁吁,他被过往来人的喝彩或取笑,甚至手中磨起的血泡,都已忘却在无垠的一生中。写作,在落葵这里,就是九九归一。诗歌于他,即是自我的袈裟、自我的殿堂、自我的江湖。落葵的路,就是落葵在写。这让我很欣慰,也很赞赏。


张二棍,1982年生,山西代县人,曾获赵树理文学奖、西部文学奖、闻一多诗歌奖,有诗集《入林记》等。



(编辑: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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