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古时期,“诗”和“歌”是一回事,互相不分。可是歌唱和表演依赖天赋以及坚持不懈的训练,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相比而言,说话和阅读就要简单得多,大部分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好。因此,诗逐渐独立出来,远离歌唱和舞蹈,不再依赖音色、旋律以及肢体语言,而是仅凭语言本身来展示语言的美。这种分离从远古时代就开始了,并且始终是诗歌发展的主流方向。诗朗诵以及为诗词谱曲的努力,很少能在真正意义上增加诗的魅力。这些反过来的作法,犹如生命起源于海洋,繁盛于陆地,虽然有一些陆生哺乳动物后来又返回到海洋里,比如海豹、海狮、海象等等,重新过起游泳捕鱼的生活,但是这种返回,在进化意义上仅仅是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等同于蝙蝠放弃奔跑和行走的能力而偏要去飞翔,能增加局部优势,却不是本质上的飞跃。
那么,什么样的语言才是诗的语言,富有节奏和韵律,蕴藉含蓄,令人回味无穷呢?
有句话说:诗有别裁。这种“别裁”体现在诗的方方面面,包括诗歌语言的各个层次。我们从读音、词法、句法和文法这四个方面来进行梳理,检视诗的个性特质,探讨诗是如何做到妖娆多姿、光彩夺目的。
一、别 音 首先,诗可以读别音。
语言是发展变化的。无论字形、字音、词义、语法,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尤其语音,变化迅速而且剧烈。汉语历史悠久,语音的变化更大,明显的迹象比如普通话的四声与古代不一样。这导致我们除了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依据某种发音在人群中被使用的广泛程度制定规范以外,难以定义什么是正音、什么是别音。其次,由于汉字表意文字的属性,难以通过汉字字形完整准确地传递发音信息,需要靠人脑专门在汉字与语音之间建立关联并准确记忆,进一步使问题变得复杂了。现在,尽管我们有多种规范厘定正音,但是在很多场景下还是避免不了各说各有理、模糊不清的情况。
语言的发展演变是普遍现象,我们关注诗歌在发音方面的特权。像《论语》、《诗经》、乐府、唐诗、古文等古代典籍中,都保留有一些古音。对于散文来讲,读音不是关键,用普通话朗读《论语》、《史记》,不影响现代人对于古文文义的理解,一点关系也没有。这就好比不同地方的人用各自方言说话,读音尽管不同,却足以表情达意,不影响顺畅沟通。但是诗歌里的古音不好随意更改,一改就不合辙押韵,没法读了。这类字很多,著名的比如斜(霞)、儿(倪)、回(怀)等等,都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念“远上寒山石径斜”、“嫁与弄潮儿”、“碧水东流至此回”这样的经典名句,若不恪守古音,该怎么办呢?读古诗和写古诗,是依据《平水韵》好呢,还是遵守《新华字典》好呢?这真是个问题。在通篇普通话的大背景下,朗诵关键位置的关键字要保留远古时代的读音,这是诗歌的特权。
这些古音不是凭空生造的,它们不同程度地保留在各种现代方言中。系统的,比如闽南话和粤语;零散的,比如湖北方言把斜读成霞,上海话把儿读成倪。尽管如此,我们却不必在小说、散文中这样读。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诗意的“别音”。
与诗歌相似,京剧也具有这一特色。京剧唱腔源于乡土,保留了很多方言特色,并加以美化,像白、解、街、如、日、时、世、珠、树等字,其读音都不同寻常,唱起来特别好听。这是因为京剧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诗歌。
二、“别字”和别词 在遣字用词上,诗的翻新手法更多,美不胜收。我们试举一些常见的例子:
“豆蔻”就是十三四岁。“豆蔻梢头二月初”,描写天真美丽的少女。
在杭州西湖的曲院风荷,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白居易的诗句:“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藤野先生写的。“三五”就是三个五,表示农历每月十五,用来指称圆满的月亮。诗人把五当成了和百、千、万、亿、兆一样的数字词头来运用。
杜甫《曲江二首》里有名句:“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一联妙在何处呢?妙在它是一种罕见的特殊双关。从字义上看,“寻常”就是“普通”、“平常”的意思;从对仗规则的角度,“寻常”又必须是数字,才能与“七十”相对。寻常二字的确是数字: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同一个词,应用在同一个句子里,居然还可以正义、别义兼顾,把两种意义都用到了。这就是诗人巧妙的地方:词意拐了一个弯,形成了出人意料的惊艳效果。要知道这一联成为名句不是因为杜甫名气大,千百年来历代读者为尊者讳,将就它、容忍它,而是因为它既对仗工稳,严谨精美,又富有哲理,意境深远,是神来之笔。
对于用词,诗人还有一种巧妙手法,就是把词用在看起来本不该用的地方,形成强烈的通感效果。“红杏枝头春意闹”,这一个“闹”字,就曾经引发了热闹的学术讨论。
在各种遣词手法中,典故的运用是诗人创制新词、营造意境最得力的手段。辛弃疾人称“掉书袋”,用典用得多。他的词《破阵子》简直句句有典:“掷地刘郎玉斗,挂帆西子扁舟。千古风流今在此,万里功名莫放休。君王三百州。燕雀岂知鸿鹄,貂蝉元出兜鍪。却笑泸溪如斗大,肯把牛刀试手不。寿君双玉瓯。”其中比较冷僻的典故有两个:“貂蝉兜鍪”和“泸溪如斗”,分别用南朝齐将军周盘龙和南朝宋大将军宗悫的故事。周盘龙年迈不能戍边,还朝担任散骑常侍。有一天,世祖和他开玩笑说:“你戴貂蝉(近侍的冠饰)比起兜鍪(战盔)来,感受有什么不同吗?”周盘龙回答:“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宗悫晚年为豫州刺史,可是手下的典签不买账,经常违拗他的意志。将军无奈叹息:“得一州如斗大,竟遭典签慢待!”如斗大平平常常三个字,却能传达出这么深沉微妙的含义,非典故不能达到这种效果。
任何人,只要具备足够的文史知识,都可以运用这样的手法,批量制造诗歌专用词语。而典故的运用,又让诗人可以为几乎所有他想要表达的想法都找出一个、两个甚至多个典雅庄重、文采斐然的雅称,恰如其分地镶嵌在千变万化的上下文环境中——这样的技巧,从韵文传播到散文,从古文扩散到时文,属于书香一脉,袅袅不尽。
诗人对于字、词别出心裁的运用,就是“别字”和“别词”。当然,此别字不是那别字,别字不是错字,别词不是病词。
三、别句 从句法上说,诗也可以不遵循标准的语法。只要写得铿锵有力、抑扬顿挫,哪怕看起来是“病句”,本质上也是好诗。“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杜甫《登楼》),如果按正常顺序,这两句应当写成“花近高楼此登临,万方多难伤客心。”颠倒一下,既为了符合格律平仄,也写出了“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互文效果。“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屈原《离骚》),按通常语法,应当写成“吾既有此纷内美兮”,我既拥有如此深厚的先天内在禀赋。把“纷”字挪到前面,属于远古时代楚国的语法,今天读来,充满了古意,而且具有特殊的强调效果。
仿别音、别字、别词的例,我们称这样的句子为“别句”。
四、“别调” 诗的风格千变万化,无所不能,无所不可。
诗可以无比罗嗦。“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乐府民歌《木兰诗》),东西南北兜一圈,一一点到,不厌其烦。也可以极其简略。“秦时明月汉时关”(王昌龄《出塞》),把两个时代的事捏到一块儿说,还要两边各省略一半,四个字参见互文。可以一唱三叹。“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韦庄《菩萨蛮》)。也可以结结巴巴。“编,编,编花篮”(民歌《编花篮》)。可以颠三倒四,时间、空间、逻辑、情感的顺序统统不走。“半夜三更贼吠狗,公鸡拖起狐狸走”(儿歌《颠倒歌》)。也可以精密严谨,胜似学术论文。“秋时自零落,春月复芬芳,何如盛年去,欢爱永相忘”(宋子侯《董娇娆》)。诗可以不知所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李商隐《锦瑟》)这样的诗,你就算读上一百遍,依然迷迷糊糊,千般难缠,脑海中勾勒不出一幅清晰的画面。诗还可以根本不讲理。明明赤壁在嘉鱼,东坡先生在《念奴娇》和前后《赤壁赋》中大笔一挥,轻轻巧巧把它挪到了黄州。对于这件事,有人这样评论:“不是坡公两篇赋,如何赤壁在黄州。”只要圆融不滞碍,诗人小小地违背一下常识亦无不可,完全可以接受。
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诗的“别调”。别调能够赋予诗歌一种特殊的韵味和个性风格。
别音、别字、别词、别句、别调,千样姿态,万种面貌。总之诗有特权,可以打破条条框框,可以不完全遵守规则。有了这个特权,诗人就可以尽情施展拳脚,穷尽一切可能,创造性地运用各种语言元素,为我们呈现出富有个性、活泼动人、妖娆妩媚或者深沉或者豪气干云精美作品。“晴窗早觉爱朝曦,竹外秋声渐作威。命仆安排新暖阁,呼童熨贴旧寒衣。叶浮嫩绿酒初熟,橙切香黄蟹正肥。蓉菊满园皆可羡,赏心从此莫相违。”(刘克庄《冬景》)这样的诗,读上一遍、两遍、三遍,我们甚至都不用弄明白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就可以背得滚瓜烂熟,脱口而出,真正朗朗上口。这就是儿童启蒙多读多背唐诗宋词,有助于开发语言天赋的理论基础。
如果运用我们楚国先贤屈原的语法,“寻找现代汉语的音韵美感”就要写成“现代汉语的音韵美感寻找”。韵味不错,尽管按照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法,散文通常是不可以这么颠倒的。
作者:陈云地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