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
[size=13.3333px]栾复吾
1996年8月27日
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因琐事与王正军等人发生冲突
王正军用一根木棒猛击汪秀萍的头部
汪秀萍当晚身亡。
南郑法院一审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
那一年张扣扣12岁
二十二年后狗年除夕日,张扣扣手刃仇人
祭奠母亲后自首
……
一把刀子磨了二十二年
已经足够锋利了
可是孩子啊
小心手指
十指连心!
门楣上狗年大吉是刚刚浆糊上去的
三十五岁的扣扣怀揣利刃出门
一个讨 债的人
杀 人 去
杀 人 去
杀 人 去
院子里一群鸡在啄食属于自己的日子
张扣扣,男,三十五岁
如果此生有幸发配至孟州牢城营
(或者更远的地方)
我有必要提醒你张督监是一个坏人
比张督监更坏的人叫高俅
比高俅更坏的是今天的天气
墨宝比诗歌的价值高多了。写出了先生的杀伐之心,仓皇之情,自豪之态,老成之力,实属上品。从字体运笔上看,能看到毛体的凿空落墨(第一个“利”字,“我”字),徐渭的以穷己为纵横的洒脱,以纠结而反纠结的嗔长(“人”字,“去”字,“鸡”字,“食”字);王羲之体的“已”字,“刚刚”中的第二个“刚”字,“之”字,都是贯笔,哪怕贯笔也是高水平的。
当然,字体中最嫩的一个字是锋利的“锋”字,我参悟到的是先生写这个字的时候神气下降消散,神气从整个事件的神态中跑偏了,也就是走神了,导致神绪断层,或者是写此字的时候有停笔思考的过程,这个过程或许很短,但它的存在就是一种永恒的存在。个见,先生也可自行再多参悟一下!
诗歌最后一段是多余的,是补充式的,是妥协的,非常不应该有的。
二十二年后狗年除夕日,张扣扣手刃仇人
祭奠母亲后自首
……
以上建议只保留“二十二年后”,省略号置于其前
恭喜先生突破昨日之“我”,钦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