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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中的“当”应作何解?

诗讯

2021-08-02 15:13:32

  “对酒当歌”出自曹操的诗作《短歌行》,这里的“当”义同“对”,与前面的“对”构成训诂学上的所谓“同义互文”。“对酒当歌”的意思是“面对着酒,面对着歌”,曹操是说“面前有美酒可饮,有悦耳的歌声可听”,但对一个人来说,这样美好的生活是不会长久的,毕竟人生苦短,盛年易逝,还是应该早早立志,以成就一番事业。曹操在《短歌行》中表现出来的人生态度是积极向上、富于进取的,可现在有不少人把“对酒当歌”中的“当”解作“应当”,加之下句是“人生几何”,遂使本意遭到曲解,产生了消极意义:人生是短促的,在美酒面前,应当“及时行乐”。

  对“当”的错误理解也发生在成语“门当户对”上。“门当户对”中的“当”也义同“对”,与后面的“对”属“同义互文”。可不少辞书,甚至是一些有影响的辞书,都把“当”解作“相当”,这是不对的。两家“门对门,户对户”,是说两家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适合结为姻亲。

  许多人之所以把“对酒当歌”中的“当”解作“应当”,把“门当户对”中的“当”解作“相当”,是因为习惯用一个词在今天的通常义去理解它的古义,并没有注意到如今我们所用的多数熟语结构实际上是从古代汉语里来的,其中有不少词,应该按照它的古义去理解。

  类似的错误理解也反映在由“走”字构成的一些词上。如“走马观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中的“走”都义为“跑”,“走马观花”是“骑马跑着看花”,“走为上计”是“跑掉(溜走)是上计”,不能把上两例中的“走”理解成走路的“走”。现代汉语中的走路的“走”,在古代称“行”,“三人行,必有我师”“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即为证明。

  成语“赴汤蹈火”中的“汤”,义为“沸水”,可有人把它理解为“吃饭喝汤”的“汤”,这就差十万八千里了。如今有的地方将屠宰生猪的作坊称为“汤锅上”,这里的“汤”便沿用它的古义;屠宰生猪后马上要做的事是煺毛,必须先烧一大锅开水,把生猪放入滚烫的沸水中。

  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中有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少人依然犯了“以今义解古义”的错误——“固”原本是副词,义为“本来”,不少人却把它解作连词“固然”;“或”原本是无定代词,义为“有的”,不少人却把它解作选择连词“或者”。对句意的理解也就随之走了样儿:“人固然有一死,死得或者比泰山还重,或者比鸿毛还轻。”表面上看,把“或”理解成代词“有的”与理解成连词“或者”并没什么差别,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理解成代词,主体是多数,是说人有两种截然不同意义的死亡;理解成连词,主体成了个体,是说有两种截然不同意义的死亡可供一个人选择。

  这些年传统文化回归的力度不断加大,很多家长让自己的孩子阅读《三字经》《弟子规》等古代启蒙读物。《三字经》中“囊萤、映雪”“负薪、挂角”“披竹编,削竹简”“头悬梁,锥刺股”等孩童刻苦为学的故事,成为家长教育孩子奋发上进、立志成才的好教材。可是有的人,包括一些老师,把“锥刺股”中的“股”理解为“屁股”,“锥刺股”就成了“用锥子扎屁股”。实际上,这里的“股”指大腿,读书读得困倦了,用锥子扎一下大腿,刺激一下神经,提提神好继续读。

  综上所述,读进入现代汉语的一些古代汉语的熟语结构,必须注意里面的词语有无古今义的不同,切忌“以今义解古义”,否则就有可能造成理解上的错误。

  作者:董树人,北京晚报

  (编辑: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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